热点新闻
一直胶着不下的煤电长协谈判近日传出消息,煤炭龙头企业神华集团和下游电厂的长协谈判最终价格初步达成,与之前煤企坚持的590元/吨的价格,有着30多元的下降幅度,有媒体因此做出了 “煤电谈判以煤企败北告终”的评价。其实,在电煤市场化的背景下,电煤谈判是煤电双方自主行为,电煤价格涨跌也是基于供求关系的正常的市场反映,无所谓谁败谁胜。
电煤长协价格下跌是符合市场预期和实际的。在产能过剩、需求减弱及进口煤炭的冲击等综合因素叠加影响下,煤炭行业整体上供应宽松,煤价缺乏上涨动力。对于2013年年底出现的逆势上涨行情,业内普遍认为,除季节性需求上涨因素外,也有煤炭企业为掌握2014年电煤谈判主动权“有意识”推高价格的原因。在市场需求没有出现特别变动的情况下,煤价的大幅、连续上涨缺乏支撑。
这种“持价待售”的行为显然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直接的反映就是2014年长协合同量的减少。从2014年煤炭合同汇总结果看,一年期以上的中长协合同量不到总量两成,这与以往重点电煤合同基本都是一年期以上的中长协合同情况形成极大反差。与此同时,煤炭进口量大增。2014年1月,我国进口煤炭3590.9万吨,同比增长17.5%,创进口煤单月进口量历史新高。国内本已疲弱的煤炭市场也进一步受挫,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一路下行,截至2月11日,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于571元/吨,与去年12月底631元/吨相比下跌幅度达9.5%。
所以,在一个非垄断型的市场中,价格最终由供求决定,非市场化的干预手段不仅难以成效,反而加剧供需双方的不信任,也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刚刚实行电煤并轨一年多的电煤市场,市场化之路并不平坦,“看得见的手”还不时伸出。2013年,在煤价不断下跌、煤企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多个煤炭大省提出“煤电互保”以保障本地煤炭销售,个别地区甚至还出现过煤企堵电企大门不让其采购外地煤的极端事件。在2014年电煤谈判之际,某地还被曝出以扣减年度基础上网电量为手段,强迫电企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与省属骨干煤炭企业签订供需合同。以上种种不仅有违市场自由、公平交易精神,也与国家推进电煤市场化的方向和决心格格不入。
2013年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关于做好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坚持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交给市场,政府不得进行干预。
目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提质增效、中速增长的新阶段,同时,受国家化解钢铁等高耗能产能过剩和环境保护的影响,煤炭消费需求增速放缓将是趋势性的,煤炭企业再想重回过去那种依靠扩产增量就能过好日子的 “黄金年代”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在煤炭市场的新的形势下,广大煤企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不要总把精力放在价格维护和产业保护上,而应放在如何实现转型,建立良性市场发展环境上,以促进一个真正有竞争力的、符合清洁发展方向的健康产业的建立。
- 上一篇:动力煤2月跌11% 煤企转向保份额
- 下一篇:中国煤企转型升级受困